春秋時期,宋國有一個人上山采石時,采到一塊寶玉,他擔心別人會來搶,想拿出去賣,又怕被商人占了便宜。想來想去,他決定 把這塊寶玉送給京城里的大官。于是,他帶著寶玉,來到京城掌管工程的大官子罕府中,獻上寶玉。子罕覺得很奇怪,便問道“我和你素不相識,你為什么要獻寶玉給我?我可從來不收別人任何禮物的。 ” 那人以為子罕懷疑這是一塊假玉,就答道“這塊玉我請玉匠看過,確實是一塊真玉,價值連城,所以我才送給你的” 。子罕說:“我把不貪的品格當作珍寶,你把這塊玉石當作珍寶,如果你把玉給了我,我們倆人都喪失了珍寶,不如你我還是各自保存自己的珍寶吧! ”那人跪下懇求道“我們小百姓,拿著這樣珍貴的東西,是不敢出門的,我把它獻給你,是為了免于禍患” 。子罕就讓那人暫時留下,請玉匠把那塊寶玉雕琢加工好,然后幫他把玉賣掉,把所得的錢全部交給那人,并派人送他回家。
這個故事見于《左傳·襄公十五年》 。后來,人們就用“不貪為寶”這句成語來形容清正廉潔的高尚品質(zhì)。